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
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、单项合
同额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。
注:1.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指:电子整机产品、电子基础产品、电子材料及其他电子产
品制造设备的安装工程。
2.电子工业环境工程指:电子整机产品、电子基础产品、电子材料及
其他电子产品制造所需配备的洁净、防微振、微波暗室、电磁兼容、防静电、纯水系统、废水
废气处理系统、大宗气体纯化系统、特种气体系统、化学品配送系统等工程。
3.电子系统工程
指:雷达、导航及天线系统工程;计算机网络工程;信息综合业务网络工程;监控系统工程;
自动化控制系统;安全技术防范系统;智能化系统工程;应急指挥系统;射频识别应用系统;
智能卡系统;收费系统;电子声像工程;数据中心、电子机房工程;其他电子系统工程。